近来,许多家长和学生咨询要准备出国留学了,学生的档案该放在哪里呢?其实很简单,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档案存放的三种方式。
提醒,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返回原籍的过程可能丢失),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另外,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期间的经历)。
办理流程:毕业生填写好单据之后,档案由学校统一派送到所在区域的人才交流市场,学生可以到此人才交流市场认领人事档案并进行托管。
优点:在当地就业手续简便。
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这里有人说是有工龄的,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些国家补贴、福利方面的不同。
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是国家唯一提供全方位留学服务的单位。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一条龙服务的配套机制,留学存档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境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材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3、时间灵活: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
4、如果档案原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也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如果放在留学服务中心,要是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才行)
办理流程
1、注册及在线申请
2、办理存档手续(所需材料包括)
☞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学生签注页)复印件1份;
提示
(1)持电子签证入境的留学人员,请打印电子签证信1份,如:赴澳大利亚留学;
(2)如签证已过期,除提供过期的学生签证外,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长期居留卡”复印件1份。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
提示
(1)“录取通知书”应包含学习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
(2)如录取通知书(OFFER)中无明确学习起止时间及攻读学位信息,请提供补充材料,如:赴美国留学,请提交I-20复印件1份;赴澳大利亚留学,请提供COE的复印件1份;
(3)请确认您的“录取通知书”上有攻读学位信息再做翻译,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不便;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
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的档案保管费。
以上材料审核无误后,留服会为学生开具“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需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留服。后面也是凭“调档通知单"调档。
注: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属未就业)离校时,户口和档案的转移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各高校的要求转至原户籍地。
2、符合存档条件的留学人员首次办理存档手续时,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请先将档案退回至原存档机构保管或将档案存入原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之后持所需材料前来我处申请办理 “调档通知单”,再到档案保管机构调档。
3、从2015年8月起,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15】33号”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将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外省(市)是否有分支机构代办留学人员存档业务?
答:没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只设在北京。
2. 出国留学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机构有何区别?对今后回国办理其它手续是否有影响?
答:没有本质区别。留学人员出国前可自愿选择将档案存放在户籍地人才机构或留学服务中心。无论存放在哪里,对今后学成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证等,均无任何影响。
⒊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可一并转入吗?
答:不能转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15】33号”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⒋个人能保管档案吗?
答:不能。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现人社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如档案在个人手中,请及时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机构、街道办事处。
⒌办理留学存档、档案转出、补交档案保管费等手续时,可委托他人代办或邮寄办理吗?
答:以上业务可委托他人代办,均不受理邮寄办理。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及委托书前来代办。
⒍出国(境)前将档案存放在留服中心,但因某种原因未能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回国后档案如何转出?
答:因每个人情况不同,档案转出时所需材料可能也不同。请留学人员前去咨询,将根据您具体情况,提出档案调转建议。
⒎出国留学时档案一直在个人手中保管,能到留服中心直接将档案存入吗?
答:不能。若本人仍在国(境)外攻读学位尚未结束课程,请先将档案及时存放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仍想将档案存放在留服中心,请按照“留学存档”栏目中的“出国留学人员长期存档”要求及材料,前来办理存档手续。
8. 我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完“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后,何时办理档案转出?
答: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完“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后,请在获得“报到证”之日起40天内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9.如果我在京落户手续没有办成,档案还能存放在留服中心吗?
答:不能。如果您在京落户手续没有办成,请于尽快将档案转回原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不能滞留在北京。